张某某遭冒充招聘人员诱导投资被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遭冒充招聘人员诱导投资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李某,后被诱导参与虚假投资项目,最终造成3.5万元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认识冒充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人员的李某。李某以招聘为名,虚构公司有高额回报的理财产品,通过短信发送伪造的合同协议,诱导张某某使用信用卡支付3.5万元投资款。期间要求下载某APP进行资金操作,后以'安全账户'为由多次转账,最终发现李某实为诈骗分子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李某系个人行为,且存在真实交易记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供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合同原件,张某某提交了完整的短信记录和信用卡消费明细,但无法证明APP真实性。公司仅提供部分交易截图,未能出示完整证据链。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合同签署过程及资金流向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投资款,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虚假交易赔偿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警惕伪装招聘的诈骗手段,投资前务必核实企业资质。建议保留所有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合同文本,发现异常立即报警。对于无法验证真实性的APP操作,应坚决拒绝并留存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