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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被冒充政府诈骗索要入金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被冒充政府诈骗索要入金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接触,因涉嫌诈骗纠纷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李某。李某以办理公共服务为由,要求张某某向所谓'安全账户'转账。通过多次短信沟通,李某伪造文件诱导张某某向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事后张某某发现李某身份造假,资金已被快速转移,遂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未追回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审查李某身份导致被诈骗;公司则称仅提供信息交流平台,李某行为属个人诈骗。双方争议焦点为平台是否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及证据证明力问题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完整短信记录、转账凭证及李某虚构的政府部门文件。公司未能出示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身份核验义务,仲裁委认定其存在过错,但张某某亦未签订任何协议,证据链存在瑕疵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2.45万元;其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过错责任原则,及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用户信息审核义务相关规定

【分析启示】平台需建立严格身份核验机制,用户应留存完整电子证据。遭遇类似骗局应第一时间报警并固定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电子数据,避免超过仲裁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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