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客服诈骗3.5万虚拟币案
【标题】直播带货客服诈骗3.5万虚拟币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婚恋平台认识某科技有限公司人员,被以直播带货招聘为名卷入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添加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李某某微信,对方称公司需招聘直播带货主播并承诺高佣金。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下,张某某被要求先缴纳3.5万元'安全账户'费用,后又以'平台审核未通过'为由要求补充2万元'充值入金'。张某某通过电商平台向虚拟币交易平台转账共计5.5万元,后发现该公司无实际直播业务,且网站截图显示其注册信息为虚假,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回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直播带货业务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该行为属于商业合作,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即主动转账应自行担责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婚恋平台聊天记录、电商平台转账凭证、虚拟币交易记录及网站截图作为证据。公司仅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无法说明业务真实性。仲裁委要求双方补充证据,最终根据婚恋平台用户身份核实及转账流程异常性认定存在重大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3.5万元本金,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招聘'类诈骗,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至关重要。涉及虚拟币交易时应优先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对要求缴纳'安全账户'的行为保持高度警惕,跨境资金流转更需核实平台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