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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冒充招聘精准诈骗3.5万元员工

【标题】企业主冒充招聘精准诈骗3.5万元员工

【基本信息】劳动者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精准信息诈骗产生纠纷,涉案金额约3.5万元,发生于2024年某月某日线下街面场景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电话应聘销售岗位,对方以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其通过网贷平台提现3.5万元并扫码转账。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办公场所,且所谓招聘负责人手机号无法核实。涉案资金经银行流水显示流向多个个人账户,最终该公司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精准信息诈骗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个人冒用公司名义实施诈骗,且已超过仲裁时效。双方对证据链完整性存在重大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了与'招聘负责人'的通话记录、网贷提现凭证及银行流水。公司仅提供一份格式化劳动合同,否认实际用工关系。经质证,仲裁委认定关键证据存在矛盾,但部分转账记录可佐证公司存在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5日内返还张某某2.8万元,剩余金额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71条表见代理条款,结合《劳动法》第50条工资支付规定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企业需完善招聘流程验证机制,劳动者应警惕'保证金'等异常收费项目。因证据链不完整导致部分诉求未获支持,凸显保留完整通讯记录和资金流向证据的重要性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