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被虚假APP诈骗3.5万元提现受阻维权案
【标题】网购用户被虚假APP诈骗3.5万元提现受阻维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诈骗纠纷,张某某通过网购平台下载涉案APP进行投资理财,后遭遇资金被冻结无法提现。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网购平台浏览理财信息时,被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虚假APP推送'涉案账户需缴纳保证金'消息。APP界面模仿官方公检法系统,客服以'案件处理需支付3.5万元'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后,APP突然下架且无法提现。张某某发现平台信息异常后,试图联系客服未果,遂向仲裁机构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冒充公检法的团伙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投资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APP为合法投资平台,认为张某某因轻信虚假信息导致损失,应自行承担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APP界面截图、支付凭证及与客服的聊天记录,证明对方使用虚假身份诱导转账。某科技有限公司仅提供APP上架时的资质文件,无法说明下架原因及资金去向。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调取平台信息,确认该APP未通过正规金融监管备案。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伪造公检法身份、虚构涉案事实的欺诈行为,判决其返还张某某投资款项并赔偿孳息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侵权责任的条款,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对虚假宣传的处罚规定。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公众需警惕'涉案账户'等诈骗话术,核实平台资质应通过官方渠道。建议保留支付凭证、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发现虚假APP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要求网络平台封禁相关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