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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假招聘诈骗老人损失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假招聘诈骗老人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65岁)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李某建立联系,被以招聘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注册时,遇到自称某科技公司HR的李某。李某以招聘技术岗位为由,要求张某某先支付3.5万元培训费,承诺入职后返还。张某某通过平台私信沟通后,按指示将现金交付给李某指定的快递员,后发现对方身份造假且公司未录用,遂报警。警方调查发现李某使用虚拟身份,并通过多层账户转移资金,但因张某某未及时保存转账凭证,导致证据链不完整。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招聘信息骗取现金构成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其未参与交易且平台交易应自行承担风险,双方对电子聊天记录的完整性及资金流向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对聊天记录真实性进行鉴定,发现部分消息被篡改。张某某提交的转账记录显示资金已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交付,但无法证明与公司存在直接关联。仲裁委要求补充证据,张某某未能提供更多有效材料,仅能证明与李某的个人交易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冒充公司人员实施诈骗,但因张某某未能证明资金直接流向公司账户,仅支持其主张的2万元损失部分退款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财物;《民事诉讼法》第63条确认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合法性,但需确保真实性与完整性

【分析启示】老年人应警惕婚恋平台兼职诈骗,凡涉及转账务必核实对方身份及公司资质。建议通过正规招聘渠道求职,重要交易保留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电子数据,发现被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固定证据,避免因延迟报案导致维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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