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张某某遭冒充公职人员网络诈骗案

张某某遭冒充公职人员网络诈骗案

【标题】张某某遭冒充公职人员网络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女,45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养老服务项目发生纠纷,该公司被指控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短信联系自称某部门工作人员的男子,对方以办理医疗养老补贴为由要求下载指定APP。张某某按指示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机构未按承诺提供养老服务,且收款账户登记为个体经营者。期间对方多次要求提供验证码并威胁终止办理,后经资金流向追踪确认款项被转至非关联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政府资质骗取钱财,要求全额返还;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要求按合同约定扣除服务费。核心争议为是否存在冒充公职人员诈骗行为及资金流向合法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第三方支付平台资金流向证明。公司未能出示与张某某的书面合同,其提供的所谓'政府合作文件'经核实为伪造。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对方要求提供验证码、诱导下载APP等异常交易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款项本金2.8万元,扣除合理服务成本0.7万元。认定其通过虚构政府背景、伪造资质实施诈骗,但部分证据存在瑕疵影响全额追偿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虚假身份实施诈骗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警惕自称公职人员的陌生来电,核实机构资质需通过官方渠道。涉及大额转账应签订书面协议,保存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发现资金被转至非关联账户应及时报警并申请支付令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