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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被某科技公司假药诈骗案

【标题】求职者被某科技公司假药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养老岗位,因资金往来纠纷引发诈骗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上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医疗养老项目招聘信息,经面试后被安排担任财务助理。公司以'特殊渠道采购假药'为由要求其提供手机验证码并进行银行卡转账操作,累计转账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公司实际并无医疗资质,且转账资金通过多个境外账户异常流转,遂向劳动仲裁委提出维权申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利用招聘场景实施假药诈骗并侵占资金,公司辩称其已按合同约定提供项目资源,资金流向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委调取了张某某与公司员工的通讯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信息,发现公司注册信息与实际经营内容严重不符。财务人员证词显示张某某曾多次要求查看公司资质文件,但始终未予提供。仲裁过程中,公司未能说明资金跨境流转的合理用途,也未举证证明其业务真实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虚构医疗养老项目实施诈骗,支持张某某要求返还全部转账款项的请求,但驳回其额外赔偿主张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劳动法》第50条工资支付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招聘场景中以医疗养老为名的新型诈骗,建议求职者核实企业资质,对要求提供验证码的转账保持高度戒备,保留平台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