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公职人员骗款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公职人员骗款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购物合同纠纷引发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部门工作人员的李某。李某谎称能帮助修复征信,诱导张某某下载指定APP并支付约3.5万元现金。交易完成后,李某以资金需转入政府账户为由,要求张某某将款项转至境外账户,后失联。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向平台申请调取信息,发现李某身份造假且平台存在诱导行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与企业无关,且已履行告知义务。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明知李某虚假身份仍提供服务,以及公司是否存在协助诈骗的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及平台信息截图,公司仅提供客服对话记录。仲裁员结合APP注册信息与平台风控日志,认定公司存在审核失职。经调解无效,依据证据作出裁决。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全部款项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70条表见代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审核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发现异常交易及时阻断。消费者需警惕征信修复骗局,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通过平台投诉渠道或司法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