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遇假HR骗走3.5万元投资款
【标题】婚恋平台遇假HR骗走3.5万元投资款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某科技有限公司被追责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添加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HR的李某某为好友。对方以公司医疗养老项目为名,虚构医保报销政策,诱导张某某投资理财。通过支付宝多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李某某实际为冒用身份的诈骗分子,账户异常被冻结,投资款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核实李某某身份导致被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交易通过支付宝完成且脱离平台,属于用户个人行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职权调取婚恋平台通话记录及转账凭证,确认李某某使用虚假身份信息。公司提交的员工考勤记录与张某某主张的业务联系无实质关联,未能有效证明已履行审核义务。仲裁委结合证据认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酌情判定部分责任。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投资损失2.1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根据第1173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分析启示】通过婚恋交友平台投资需警惕虚假身份诈骗,建议核实对方资质并保留通讯记录。企业应完善员工身份认证制度,避免因管理失职承担连带责任。发现账户异常应立即冻结并报警,及时保全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