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求职学生被虚拟币诈骗损失获赔

求职学生被虚拟币诈骗损失获赔

【标题】求职学生被虚拟币诈骗损失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高校在校学生,通过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案由为诈骗纠纷,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对员工转账行为存在监管责任。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招聘网站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薪职位信息,通过平台联系后赴公司面试。面试时自称是政府征信部门工作人员的李某某(身份无法核实)以'贷款征信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张某某将3.5万元转账至指定虚拟币账户,并声称需提供手机验证码验证身份。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资金无法取出,随即报警。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伪造资质、虚构贷款业务的违法行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贷款业务、冒充政府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追回损失;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且已配合调查,认为员工轻信对方应自行承担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招聘信息截图、转账凭证、与李某某的聊天记录及报警回执。公司仅提供内部员工管理制度文件。仲裁员现场核实发现,该公司办公场所张贴的征信合作单位名单中存在伪造公章,且虚拟币账户经核查为非法交易平台。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资质造假和监管失职,裁决公司承担70%责任,赔偿约2.45万元损失,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企业防范义务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企业资质,警惕以征信为名的转账要求。企业需完善入职审核流程,对异常转账行为及时阻断。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保留证据并报警,避免因'验证码'等操作扩大损失。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