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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因婚恋交友被卷入精准信息诈骗纠纷,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集团高管的李某。对方以投资高收益项目为由,伪造公司文件骗取信任。在取得张某某信任后,李某以'项目紧急'为借口,通过支付宝分四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期间通过线下见面和短信截图等方式持续诱导,最终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导致资金被盗。案件经资金流向追踪发现款项转入李某个人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应担责,认为平台审核失职导致被冒充领导诈骗;公司则称无法监管用户身份,且张某某未签订任何协议。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尽到资质审核义务及张某某是否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短信截图等证据链。公司仅提供平台注册协议,未能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经质证,仲裁委确认李某冒充高管行为构成精准诈骗,但平台仅承担补充责任。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平台责任范围内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1.2万元,其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及第1173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发生有过错的,可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需警惕'杀猪盘'陷阱,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涉及大额转账时,务必通过正规渠道核实指令,保存完整证据链。遭遇冒充熟人诈骗应立即报警并申请支付令。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