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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虚假贷款诈骗金额争议案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贷款诈骗金额争议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遭遇诈骗,涉案公司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及诈骗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HR的李某。李某以招聘为由诱导张某某线下见面,要求提供身份证、征信报告等个人信息。随后以'贷款需缴纳保证金'为由,引导张某某将3.5万元转账至虚拟币账户,并伪造网站截图制造虚假贷款场景。当张某某试图提现时发现账户异常,遂报警发现李某实为诈骗团伙成员,该公司被指存在监管失职问题。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且已配合警方调查。双方对涉案金额构成及公司过错程度存在重大分歧,张某某提交网站截图等证据主张金额认定依据,公司则质疑证据真实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出示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伪造网站截图,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驳证据。仲裁员结合婚恋平台用户特征及公司关联性,认定存在共同过错,但部分证据链存在瑕疵。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赔偿请求。认定虚拟币通道资金损失属诈骗直接后果,但因部分证据未形成完整闭环,金额认定采纳部分主张。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应警惕'招聘'类诈骗陷阱,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企业需履行用户信息保护义务,对异常交易行为及时核查。遭遇'安全账户'要求时应立即终止转账并报警,避免陷入资金冻结困境。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