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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APP冒充公职人员骗3.5万元被追回

【标题】婚恋APP冒充公职人员骗3.5万元被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个体经营者,因婚恋交友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APP接触冒充政府工作人员的诈骗分子,后遭诈骗损失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类APP上添加自称某部门领导的网友,对方以提供教育培训资源为由逐步骗取信任。在取得张某某转账凭证后,诈骗分子伪造紧急文件要求脱离平台交易,通过电话诱导其在ATM机上现金交付2万元。期间曾以'保证金'名义返还5000元,后失联。某科技有限公司于案发后下架涉案APP,但未及时采取有效风控措施。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APP运营方未核实用户身份导致被骗,要求平台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诈骗行为,且已下架APP不应担责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重点审查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运营规则。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出示用户实名认证材料,张某某提交的电话录音显示平台客服未及时响应紧急止付请求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需承担30%赔偿责任,张某某自行承担70%损失。法院认定诈骗分子冒充公职人员构成犯罪,建议刑事报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分析启示】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