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婚恋对象骗取网贷提现后失联
【标题】冒充婚恋对象骗取网贷提现后失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借贷纠纷诉至仲裁委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的男子。李某以投资理财为名诱导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网贷平台申请贷款约3.5万元。贷款到账后,李某通过电话要求张某某将资金转账至指定账户,随后以'账户异常'为由要求其操作提现流程。张某某按指示完成提现操作后,李某突然失联并封停涉案账号,导致资金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身份构成诈骗,要求平台全额赔偿;平台辩称已履行告知义务,无法核实用户身份真实性,主张不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平台贷款合同。平台对李某身份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承认涉案账户为其平台注册账号。仲裁员重点审查资金流向与异常操作时间线,要求补充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记录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未尽实名认证审查义务,判令退还张某某贷款本金及必要维权费用,驳回其他利息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民事诉讼法》第64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义务,借款人应留存完整聊天记录证明诈骗事实。本案中虽认定平台存在管理漏洞,但因资金已提现且无法追回,仅支持部分本金诉求。建议发现异常转账后立即冻结涉案账户并报警,避免单方面操作导致证据链断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