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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遇婚恋对象二维码诈骗案

【标题】张某某遇婚恋对象二维码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商业交易货款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QQ结识自称经营服装生意的'李女士',对方以婚恋关系获取信任后,谎称有投资理财项目可获高额回报。通过线下街面见面确认合作意向后,以'退款理赔'为由诱导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利用二维码收款约3.5万元。资金到账后,'李女士'立即指示第三方账户分8笔转出,张某某发现异常后报警但未能追回款项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服装经营事实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交易为商业合作,资金用于项目周转,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据张某某提供的QQ聊天记录、短信截图及资金流向凭证,结合银行转账记录和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确认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公司未能出示合作协议及项目真实性证据,且对资金使用去向作出合理说明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回张某某2.8万元款项,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未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民事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投资需核实对方资质,切勿轻信婚恋对象推荐项目。交易应保留书面协议,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避免因未及时止损导致损失扩大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