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被假药骗局骗3.5万元获赔
【标题】老年人被假药骗局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老年群体,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医疗养老名义实施诈骗,涉案APP已下架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添加自称医疗养老项目负责人的李某为好友,对方以提供'特效药'为诱饵,要求张某某先垫付3.5万元购买假药并承诺返佣。张某某在未核实公司资质的情况下,通过现金交付方式完成转账,后发现该APP已被下架且无法联系到所谓招聘人员,遂向仲裁委申请追缴损失。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医疗养老项目,以假药骗取钱财;被申请人抗辩称系自愿交易,且已按约定提供药品服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通过调取社交平台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及APP下架公告,确认被申请人通过伪造招聘信息诱导张某某提供个人信息,后以虚构的医疗养老场景实施诈骗。被申请人未能提供药品实物及交易明细,支付记录显示资金在48小时内被转至关联账户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返还全部款项并支付维权费用,确认其通过虚构事实、资金快速转移等手段构成诈骗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基于欺诈的民事行为可撤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行为惩罚性赔偿条款
【分析启示】老年群体应警惕医疗养老名义的非法集资,发现假药骗局要及时固定证据。企业不得利用虚假招聘渠道实施诈骗,网络平台有义务核查医疗类APP资质。维权时需注意诉讼时效,建议同步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