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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贷款专员诈骗个人信息被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贷款专员诈骗个人信息被追责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婚恋交友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平台虚假贷款专员以征信修复为名实施诈骗,造成财产损失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注册账号后,被冒充贷款专员的李某以'可快速提升征信评分'为由诱导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对方谎称需缴纳'保证金',分三次通过现金交付方式骗取张某某共计约3.5万元。平台在发现异常后封停涉案账号,但未及时通知用户止损。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平台未尽审核义务导致个人信息泄露,要求全额赔偿损失;被申请人辩称已封停账号且无法追回资金,认为用户主动提供信息应自行担责。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平台封停通知作为主要证据。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但强调用户存在过度信任第三方的过错。仲裁委结合电子证据真实性认定及平台运营责任进行综合判断。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1.5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及《网络安全法》第41条,结合电子数据证据规则相关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建立更严格的第三方身份核验机制,用户需提高警惕避免轻信'征信修复'话术。本案警示平台需完善用户信息保护义务,同时提醒公众注意网络交友中的资金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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