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虚假贷款APP诈骗索赔获支持
【标题】张某某遭虚假贷款APP诈骗索赔获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涉嫌虚假贷款纠纷引发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入职。入职第三日,公司财务人员以'办理贷款征信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其下载名为'XX金融'的虚假APP。张某某按指示向公司提供的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APP实为诈骗平台,资金被多级拆分转至境外。经核查,该公司曾多次利用公共服务办理场景诱导员工进行类似操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贷款宣传及诱导下载诈骗APP行为,要求全额追回损失;公司辩称该操作属员工自主行为,且已按流程完成征信办理,不构成诈骗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APP注册信息、转账记录、短信截图等证据。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认定其存在重大过失,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向张某某返还全部款项并赔偿利息损失,同时将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规定
【分析启示】企业应警惕以贷款征信为名的新型诈骗手段,员工遭遇类似情况应及时保留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对于要求下载不明APP的业务操作,必须核实平台资质,避免陷入资金多级拆分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