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待业人员陷征信修复骗局被骗3.5万元

待业人员陷征信修复骗局被骗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陷征信修复骗局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市街头遇到自称征信修复机构的人员,对方以可快速提升征信为由,要求其通过虚拟币转账支付约3.5万元服务费。张某某通过短信联系所谓'客服',对方诱导其下载伪造的合同并要求进行屏幕共享操作。张某某按指示完成转账后,对方失联,后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并无征信修复资质,且多名待业人员曾被该团伙以类似手段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资质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商业合同纠纷,称已按约定提供服务。双方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及服务是否实际履行。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手机短信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与多名受害者的聊天记录,发现公司工作人员多次使用虚假身份冒充征信机构人员,诱导受害人进行屏幕共享并要求提供身份证号等敏感信息。公司未能提供服务履行证据,且其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不符。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构成合同诈骗,裁决退还全部转账款项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规则

【分析启示】警惕自称征信修复的线下诈骗团伙,核实机构资质应通过官方渠道。转账前务必确认对方身份,避免屏幕共享泄露个人信息。发现类似案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留证据。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