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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诱导投资3.5万,虚拟币转账追回难

【标题】婚恋平台诱导投资3.5万,虚拟币转账追回难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市居民,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为婚恋平台运营方,案由为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机构高管的李某,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推荐虚拟币投资项目。通过社交平台视频通话,李某伪造招聘场景诱导张某某下载某投资APP,承诺月收益20%。张某某先后转账约3.5万元用于虚拟币交易,后发现账户异常立即联系平台,但因超过紧急止付时限,涉案账号已被封停,资金无法追查。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平台未履行用户审核义务,导致其遭遇杀猪盘诈骗;被申请人辩称已按协议约定完成实名认证,且虚拟币交易属于用户自主行为,平台无直接侵权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申请人提交社交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封号通知;被申请人提供用户注册协议及风控系统截图。重点审查李某身份真实性及平台审核流程,发现涉案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轨迹但未及时预警。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30日内退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0条,平台对用户身份审核存在疏漏,需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投资前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核实项目真实性。发现异常转账应第一时间报警并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避免错过止付时限。虚拟币交易因无实物载体,维权难度较大,建议优先选择银行转账等可追溯方式。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