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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交友虚构征信修复骗走3.5万元

【标题】婚恋交友虚构征信修复骗走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诈骗引发民事纠纷,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市金融局负责人的李某。李某谎称能帮助修复征信记录,诱导张某某在虚假APP内完成网络购物操作。双方签订虚假合同协议后,李某要求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转账,谎称需脱离平台交易以确保资金安全。张某某分三次转账共计3.5万元后,发现李某身份造假且APP实为诈骗程序,随即报警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身份及征信修复承诺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仅提供转账渠道,未参与诈骗行为,且合同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公司是否构成共同侵权及电子证据的证明力。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APP界面截图及第三方审计报告。公司仅提供内部转账记录,未能说明资金去向。经电子证据真实性核验,确认APP与公司账户无关联。仲裁员结合资金快速转移轨迹及财务人员异常操作记录,认定存在共同欺诈故意。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3.5万元并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第157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征信修复骗局,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至关重要。对公账户转账应核实对方身份及资金用途,发现异常交易应及时冻结账户并报警。网络购物需通过正规平台进行,避免轻信非官方渠道。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