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张某某婚恋平台遇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

张某某婚恋平台遇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婚恋平台遇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婚恋交友纠纷向劳动仲裁委申请追索被诈骗款项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医院院长的陈某。对方以医疗养老投资项目为名,通过QQ多次发送虚假项目资料,承诺年化收益达20%。张某某先后转账约3.5万元,初期获得1000元返利后,对方以'项目升级需追加投资'为由要求扫码付款。因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导致银行无法启动紧急止付程序,最终损失扩大。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陈某冒充领导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要求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辩称与陈某无任何关联,且张某某未签订任何投资协议,公司无法证明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婚恋平台对话记录、QQ聊天截图及银行转账凭证。公司对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委采纳第三方电子数据鉴定意见,确认陈某使用公司注册信息伪造身份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履行平台实名认证监管义务,需承担30%的赔偿责任,张某某自行承担70%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76条民事责任;《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完善身份核验机制,用户遇资金纠纷须第一时间报警并保存完整转账凭证。本案警示:对'熟人领导'投资要核实身份,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避免错过止付黄金时间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