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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被冒充招聘人员骗3.5万元未及时报案遭拒赔

【标题】老人被冒充招聘人员骗3.5万元未及时报案遭拒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务纠纷案,案由涉及虚假采购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公司发布的养老项目招聘信息应聘行政助理。面试时,公司业务员李某(化名)以'医疗设备采购'为由要求其垫付3.5万元保证金,承诺3日内返还。张某某信以为真,通过手机银行向李某提供的账户转账,并按要求在某购物APP上截屏展示'采购订单'。6月,当张某某发现对方失联后,因担心子女责备未立即报警,直到7月才向公安机关报案,但相关证据已不完整。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医疗采购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且已过报案时效,否认诈骗指控。双方对转账用途及证据有效性存在重大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时,张某某提交了转账记录、APP截图及部分通话录音。公司承认存在业务员李某,但称所有交易均通过内部系统完成。经核查,李某使用伪造的采购合同模板,通过社交软件骗取信任后诱导转账。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采购事实、冒用员工身份的行为,但因张某某未在发现诈骗后第一时间报警导致部分证据灭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1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医疗养老领域易成诈骗高发区,警惕'保证金''采购费'等话术陷阱。建议发现异常交易立即报警并保留完整证据链,避免因拖延导致维权困难。老年人应核实企业资质,拒绝脱离正规平台的交易要求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