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遭冒充征信修复骗局被骗3.5万元
【标题】学生遭冒充征信修复骗局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诈骗案,案由系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征信修复广告。对方自称是银行工作人员,以帮助办理贷款征信为由,要求其下载涉案APP并支付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后,APP因涉嫌违法被下架,无法联系对方。后发现该APP实为虚假平台,对方以紧急止付为名诱导其点击不明链接,导致资金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征信修复资质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用户主动点击链接导致风险,且APP已下架无法核实身份真实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APP截图、支付凭证及平台下架公告作为证据。公司对电子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反证。仲裁委结合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记录及APP备案信息,认定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未尽审核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22条欺诈民事责任;《电子签名法》第十六条电子证据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警惕以征信修复为名的网络诈骗,核实机构资质及APP合法性。遭遇虚假身份诱导时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支付凭证及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第三方支付平台需完善风险提示机制,防范类似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