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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诱导投资老年人被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诱导投资老年人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72岁退休教师;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主营网络技术服务。本案系因婚恋交友诈骗引发的民事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分析师的李某。对方以推荐高收益投资为名,诱导其下载'财富宝'虚假APP。李某冒充银行工作人员,编造'安全账户'概念,要求张某某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信息并转账至对公账户。张某某先后五次通过手机银行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李某使用虚假身份信息且APP无法登录,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李某虚构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被申请人辩称系张某某主动投资且未签订协议,主张双方为民事合同关系。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诈骗行为及投资款性质认定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三次举证,申请人提交婚恋平台聊天记录、短信截图及转账凭证;被申请人仅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庭审中,申请人证实李某使用伪造的金融机构工作证,且APP系其自建平台。仲裁员认为关键证据链完整,符合诈骗特征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投资款3.5万元,同时赔偿维权合理支出2000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民事行为的效力认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个人信息保护条款

【分析启示】高危人群应警惕婚恋平台诱导投资陷阱,发现异常应立即中断交易。建议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冒充公职人员诈骗时可同步向公安机关报案。网络投资需通过正规金融机构渠道,切勿轻信私人推荐的'安全账户'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