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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遇某科技公司医疗养老诈骗案

【标题】张某某遭遇某科技公司医疗养老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本案系因被申请人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实施诈骗引发的民事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通过微信添加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对方自称是国家医保局工作人员,以办理医疗养老保障业务为由要求缴纳贷款保证金。张某某信以为真,通过虚拟币通道转账约3.5万元至指定账户。后发现该公司并无相关资质,且所谓项目系虚构,遂报警并申请紧急止付。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冒充政府人员实施精准信息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被申请人称系业务合作需预付保证金,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申请人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报案回执;被申请人仅提供内部会议纪要,未能说明资金用途。仲裁员认定被申请人使用伪造身份实施诈骗的证据链完整。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退还全部3.5万元款项,并赔偿申请人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标准,结合申请人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虚拟币交易记录等证据。

【分析启示】警惕冒充政府机关的新型诈骗手段,保存电子证据时应注意哈希值校验。发现资金转入虚拟币通道应立即申请紧急止付,同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