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婚恋平台被骗近4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婚恋平台被骗近4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待业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婚恋交友平台运营方)因网络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医疗专家的李某。李某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推荐'特效假药',要求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3.5万元购买疗程。期间多次要求张某某屏幕共享操作账户,后发现平台APP已下架,李某失联。张某某报警发现该平台存在线下推广团伙,部分资金流向异常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存在虚假宣传和诈骗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平台辩称用户自愿操作且已下架APP,否认存在诈骗,称部分转账系用户自行发起的所谓'投资'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平台聊天记录、信用卡消费凭证及APP下架公告,平台出示了用户协议和部分充值记录。仲裁员实地走访发现平台线下推广点存在异常,要求补充资金流向证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存在诱导性宣传,但张某某未尽合理核实义务,判令平台返还3万元款项并承担主要过错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虚假宣传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实名认证和资金监管,用户应警惕'医疗养老'等幌子诈骗。发现账户异常应立即冻结并保留证据,平台下架后仍需承担前期欺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