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婚恋平台遭杀猪盘诈骗损失获赔
【标题】张某某婚恋平台遭杀猪盘诈骗损失获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网络交友遭遇精准诈骗,要求平台承担赔偿责任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企业主的李某。对方以恋爱为名诱导其在某购物网站购买高价商品,后谎称需通过贷款审批通过才能完成交易,伪造公检法人员短信要求转账。张某某因未及时核实信息,于3日内通过微信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受骗但已错过紧急止付窗口。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平台未尽审核义务导致遭遇杀猪盘诈骗,被申请人辩称用户自主操作且未签订合同,平台无直接侵权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微信转账记录与短信截图,确认李某账户存在异常资金流动。平台未能提供用户实名认证及风控机制证据,申请人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平台客服多次推送贷款审批通过提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的70%,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应承担连带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加强用户身份核验与反诈提示,员工需保存完整证据链。遭遇冒充公检法诈骗时,应立即通过官方渠道核实身份,避免因错过止付窗口导致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