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项目骗局员工损失3.5万元获赔
【标题】养老服务项目骗局员工损失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参与某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养老服务项目被骗,引发劳动争议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微信联系自称某科技公司招聘人员的李某某,被诱导参与所谓'医疗养老'项目。对方以高收益低风险为诱饵,要求其通过支付宝转账3.5万元至指定虚拟币账户。后张某某发现项目系虚构,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通话录音等证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应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员工自主投资行为,且已履行入职手续。双方对资金流向及合同效力产生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公司未能提供实际项目运营证据,仅以'已签订服务协议'为由抗辩。仲裁委要求双方进行证据交换,确认虚拟币通道与公司业务无关联,最终采信张某某提供的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虚构养老服务项目实施诈骗,裁决返还张某某全部投资款项及法定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民事欺诈的认定标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条举证责任规则
【分析启示】警惕以'医疗养老'为名的虚拟币诈骗陷阱,核实企业资质时应查验营业执照与业务范围。遭遇高收益诱导时,应通过正规金融渠道办理业务,保留完整通讯记录作为维权证据。发现资金异常流向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