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诈骗3.5万元退款遭拒
【标题】婚恋平台诈骗3.5万元退款遭拒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平台服务产生纠纷,案由为合同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海归精英'的李某。对方以需缴纳'服务保证金'及'公证费'为由,诱导张某某在电商平台分5笔转账共计约3.5万元。平台客服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并承诺3日内办理婚恋服务,但实际未提供任何服务且资金被快速转出至对公账户。张某某发现对方身份造假后报警,平台注册信息显示李某为虚假用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已按约提供服务且转账系用户自主操作,但未提交任何服务履行证据。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真实交易及平台是否存在欺诈故意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调取电商平台转账记录及婚恋平台后台数据,确认资金流向与用户真实性。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平台客服对话录音,公司仅提供格式化合同文本。经核对,平台注册信息与李某身份严重不符,且合同关键条款缺失。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隐瞒真实情况的欺诈行为,判决撤销服务协议并返还全部款项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帮助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核实用户资质,警惕'先缴费后办理'话术。当事人应保留转账记录、聊天证据及平台信息截图,发现异常及时报警。对公账户转账需确认资金流向,避免被虚假平台骗取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