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虚构代购骗局骗钱被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虚构代购骗局骗钱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虚假代购诈骗,涉案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李某某。对方以能办理奢侈品代购为由,要求支付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后,李某某以各种理由推脱,并将聊天记录删除。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平台运营方,未核实李某某身份便提供虚假代购服务,导致张某某损失约3.5万元。案件发生后,涉案账号被封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平台退还全部款项;平台方辩称已尽审核义务,且未与张某某签订正式合同,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支付宝转账记录及聊天截图,平台方仅提供账号管理规范文件。因关键证据缺失,仲裁委要求补充李某某身份核实过程,但平台未能提供有效反证。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部分预付款项,认定其存在审核失职责任,但因证据链不完整,对诈骗主张不予全额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以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结合《民事诉讼法》第67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应加强用户身份核验,消费者需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遇到要求预付款的所谓'代购'服务,应先核实对方资质,避免轻信婚恋对象的金融专业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