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诱导投资骗取3.5万元被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诱导投资骗取3.5万元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建立关系,后被以征信修复为名诱导投资,导致约3.5万元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注册时,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以'征信修复'为幌子获取信任。对方通过电商平台建立虚假投资渠道,以'先返利后返本'为诱饵,要求张某某提供银行卡验证码进行转账。在完成三次共计约3.5万元的转账后,诈骗分子伪造公检法人员身份实施紧急止付,随后失联导致资金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非法占有目的,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且未签订正式投资协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婚恋平台聊天记录、电商平台支付凭证及银行流水,确认张某某通过招聘求职场景接触公司员工。公司未能举证证明资金用途合法性,且存在诱导性话术记录,仲裁委采纳受害者提供的电子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标准,以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9条对虚假宣传的规制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征信修复'等话术陷阱,投资前务必核实对方资质。遭遇资金冻结应立即拨打110报警,保存支付记录等电子证据。平台方应强化对异常交易的监控义务,避免沦为诈骗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