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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婚恋对象诈骗3.5万元遭追责

【标题】冒充婚恋对象诈骗3.5万元遭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案由为婚恋交友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的男子。对方以可修复征信为由,诱导张某某投资某理财产品。期间通过二维码收款方式完成约3.5万元转账,后李某以线下接触为由要求继续汇款,张某某察觉异常后报警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征信修复资质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投资款;公司辩称系自愿交易且未参与诈骗行为,否认资金流向关联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双方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投诉记录,李某未出庭应诉。公司提交的所谓合作协议存在明显格式瑕疵,无法证明其参与诈骗行为。仲裁委确认张某某通过婚恋场景遭遇虚构事实骗局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关于诈骗行为的认定,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中需警惕征信修复等虚假承诺,通过平台交易可降低风险。遭遇资金异常转移应立即启动紧急止付程序,保留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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