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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遭遇婚恋骗局被骗3.5万元

【标题】学生遭遇婚恋骗局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招聘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人事主管的李某。李某以高额薪资为诱饵,要求张某某提供身份证号及银行账户信息,并虚构'内部招聘'流程。6月15日,李某伪造公司公章向张某某发送'中奖通知',称其通过公司福利活动获得3.5万元奖金需转账至指定账户。张某某在某市商业街与李某线下见面后,按指示将1.8万元转入李某提供的中国银行账户,后发现李某身份造假遂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人员实施诈骗,要求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辩称与李某无劳动关系,且未授权其进行招聘及财务操作,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与李某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短信截图,证明对方使用虚假身份诱骗财物。公司虽提供员工考勤记录,但无法说明李某岗位职责范围。仲裁员实地走访事发商业街,确认李某曾在此区域活动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1.2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70条关于表见代理的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交友需警惕身份造假,求职时应核实企业资质。遭遇诈骗应及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避免与诈骗者线下接触。用人单位应完善招聘审核机制,防范冒名欺诈风险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