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遭遇冒充客服诱导投资被骗3.5万元
【标题】学生遭遇冒充客服诱导投资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婚恋交友平台实施诈骗,案由涉及投资理财诈骗及电子证据认定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某,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推荐所谓'高收益理财项目'。通过电话指导,张某某在支付宝平台分5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期间被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因未及时察觉诈骗迹象,错过公安机关紧急止付窗口,导致资金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认为其平台审核不严导致诈骗发生;公司辩称仅提供交友服务,诈骗行为系个人虚构,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重点审查支付宝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电子证据。张某某提交完整转账流水及通话录音,公司提出证据真实性异议但未提供反证。仲裁员结合屏幕共享操作痕迹及平台监管责任,认定公司存在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剩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加强用户资质审核,避免被用于诈骗;投资前务必核实资质,保存完整证据链;遭遇电信诈骗需第一时间报警并申请止付,避免错过维权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