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客服中奖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冒充客服中奖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购物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电商平台客服的李某某。对方以直播带货优惠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电信电话参与'中奖领奖'活动。在要求下载指定APP后,李某某以支付保证金为名,通过支付宝转账方式骗取张某某约3.5万元。案件关键证据为监控视频显示的通话记录和转账凭证,但未能完整呈现诈骗过程。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虚构中奖信息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参与网络购物活动,否认诈骗事实。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精准信息诈骗行为及证据链完整性问题。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通话录音和支付宝转账记录,公司仅提供平台合作协议。仲裁员依据监控视频中李某某使用虚假身份及诱导下载非正规APP的异常行为,结合资金流向分析认定存在重大欺诈嫌疑。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责任,退回张某某1.5万元款项,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举证责任不足的后果。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结合《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对精准诈骗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公众需警惕婚恋平台与直播带货结合的新型诈骗手段,建议保留通话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用人单位应加强员工信息审核,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对于证据链不完整案件,仲裁机构会综合考量双方过错程度作出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