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对象诱导转账3.5万元遭追责
【标题】婚恋对象诱导转账3.5万元遭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为婚恋交友场景中的诈骗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是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的李某。李某冒充财务人员,以'先垫付后返佣'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银行卡向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期间要求张某某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关联APP并提供个人信息,后以'资金跨境流转需核实'为借口拖延处理,最终APP被封停且李某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财务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与李某无劳动关系,未授权其开展相关业务,且已封停涉案APP表明配合调查。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APP截图、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公司承认李某曾使用公司名义注册账号但否认其权限。经核实李某注册账号与公司业务无实质关联,但平台未及时封停存在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次要责任赔偿2万元,张某某因未核实对方身份负主要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2条平台审核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身份冒充陷阱,平台应强化账号实名认证。转账前务必核实对方身份及资质,保留APP截图等电子证据,发现异常应立即报警并通知平台封停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