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平台诈骗投资用户3.5万元案
【标题】虚假平台诈骗投资用户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前员工,被指参与虚假投资理财项目,公司涉嫌通过虚构采购业务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内部短信收到'采购项目退款'通知,被诱导下载名为'链上财富'的虚拟平台。平台工作人员使用伪造的采购合同及公司公章,谎称需缴纳3.5万元保证金方能办理退款,张某某于2024年4月通过加密货币钱包完成转账。后平台突然失联,公司未履行退款承诺且未进行实际采购。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采购业务骗取保证金,公司则称该交易属员工个人投资行为,且已通过内部流程审批。双方对转账性质及是否存在真实交易产生根本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三次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短信截图、虚拟币转账记录及平台伪造的合同文本。公司仅提供内部会议纪要,无法说明资金用途。鉴定机构确认平台账号已于2024年5月被公司技术部门封停。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全部投资款3.5万元,并赔偿虚拟币交易损失及维权费用共计1.2万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87条关于民事责任的规定,认定公司存在虚构事实骗取财物的行为。
【分析启示】警惕以'退款理赔'为名的虚拟币诈骗,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采购业务真实性。企业应完善内部审核机制,防范员工利用职务之便实施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