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裸聊敲诈骗局支付宝转账追回难
【标题】婚恋平台裸聊敲诈骗局支付宝转账追回难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遭遇网络诈骗,涉案公司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婚恋交友场景中的非法资金索取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投资顾问的李某。对方以高收益低风险为诱饵,诱导张某某提供支付宝账号及验证码进行转账操作,先后通过电话要求其填写身份证号、银行卡信息等个人隐私。在裸聊过程中,李某威胁要公开张某某的私密视频,迫使张某某分三次转账约3.5万元。察觉异常后张某某未立即报警,导致关键证据丢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身份实施裸聊敲诈,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辩称仅提供交友平台服务,无法核实用户真实身份,且张某某未及时报警导致证据链不完整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平台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部分银行流水作为证据。公司方提出平台用户协议中已明确免责声明,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已履行告知义务。仲裁员重点审查了资金流向与裸聊记录的关联性,确认存在诱导性交易特征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30日内返还张某某2万元转账资金,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5万元,剩余1.5万元因报案不及时导致证据不足未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平台审核义务,认定公司存在未充分履行用户身份核验义务的过错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资质审核,避免沦为诈骗工具。用户应警惕婚恋场景中出现的投资诱导,遇裸聊敲诈须第一时间报警固定证据,切勿因羞耻心理延误维权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