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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扫码付款3.5万遭骗 公司否认诈骗

【标题】求职者扫码付款3.5万遭骗 公司否认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人员的李某,后被诱骗至电商平台进行投资理财,发生约3.5万元转账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软件上与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hr的李某建立联系。李某以高额薪资为诱饵,引导张某某通过电商平台与该公司对接。在未核实公司资质的情况下,张某某按指示通过微信扫码支付3.5万元投资款。次日即收到李某要求其继续追加投资的指令,但随后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经营场所,所有资金已被快速转移。张某某报警后,警方认定李某虚构公司身份实施诈骗,但该公司仍否认与张某某存在任何合同关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系张某某自主与平台商家交易,且已通过电商平台完成付款,不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张某某提供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其提交了与李某的微信对话截图及电商平台付款记录,显示李某多次使用公司名义诱导投资。公司仅提供电商平台商户信息,无法证明与张某某存在雇佣关系。仲裁员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注册地址为虚假信息,且无任何劳动用工记录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冒用公司名义实施诈骗,但因张某某未与公司直接签订合同,判定其主张的3.5万元损失由李某个人承担,公司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79条、第1165条关于侵权责任和民事赔偿的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中需警惕虚假身份诈骗,投资前应核实企业资质。建议通过正规招聘平台求职,对要求扫码付款的行为保持高度警惕,及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留存证据,避免因举证不足导致维权受阻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