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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退款诈骗案:张某某被骗3.5万元

【标题】教育培训退款诈骗案:张某某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教育培训退款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在线教育平台报名课程,支付约3.5万元培训费。期间平台客服以'征信问题需补缴'为由诱导其通过微信转账操作,要求点击第三方链接进行'流水刷单'。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账户被冻结,遂报警。警方调取监控视频显示,嫌疑人使用虚假身份信息注册平台账号,并伪造APP界面实施诈骗,涉案资金通过多层转账快速转移。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客服存在欺诈行为且未及时封停涉案账号导致损失扩大;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实际诈骗由第三方实施,且已删除相关账号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作为证据。公司承认客服存在诱导行为但否认直接责任,提出反证显示涉案账号已注销。仲裁员结合平台审核流程漏洞及资金流向认定公司存在监管失职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0日内退还张某某2.8万元培训费,驳回其他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8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提供个人电子信息,不得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帮助

【分析启示】平台运营方应严格审核注册信息及客服资质,发现异常账号需及时封禁。用户需警惕'征信问题'等话术陷阱,核实客服身份时应要求提供官方验证信息,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转账并报警。本案警示:网络培训类诈骗常以贷款征信为幌子,诱导用户进行虚假操作,维权需注意证据链完整性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