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招聘人员骗取验证码致投资损失
【标题】冒充招聘人员骗取验证码致投资损失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养老服务投资合同纠纷,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养老服务岗位,对方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要求签订投资协议。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工作人员通过伪造身份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张某某未核实便操作。后发现公司账户异常,资金被迅速转移至境外,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冒充招聘人员实施精准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提供验证码导致损失,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双方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账户异常报告。公司未能提供员工真实身份证明及资金流向说明,张某某提交的二维码收款记录显示交易对手为虚假主体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赔偿张某某投资损失2.8万元,剩余部分因未充分举证被驳回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社交平台招聘骗局,验证码属于重要身份凭证,遇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建议投资前核实企业资质,保留完整聊天记录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