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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公检法骗员工征信修复费

【标题】冒充公检法骗员工征信修复费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电信诈骗引发纠纷,张某某系该公司员工,案由涉及冒充公检法机关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接到自称某市公安局的陌生来电,对方称其征信出现异常需缴纳保证金修复,否则将影响银行卡使用。在持续48小时的电话诱导下,对方要求下载伪造的'信用修复通'APP并转账至指定账户。张某某按指示通过手机银行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APP无法正常使用且无法联系上所谓公检法人员,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存在虚构公检法身份的欺诈行为,要求全额返还款项;公司辩称与公检法机关无任何关联,且转账系张某某个人操作导致损失,不应承担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中,张某某提交了电话录音、银行转账记录及APP界面截图等证据。公司仅提供内部通讯记录证明未参与诈骗。仲裁委通过调取电信运营商数据确认通话号码归属,并委托第三方对APP进行技术鉴定,发现其与正规征信系统无任何关联

【仲裁结果】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存在伪造公检法身份实施诈骗的行为,但因张某某未严格核实对方身份信息,导致其未能及时发现骗局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分析启示】企业应加强员工合规培训,避免成为诈骗工具;个人遭遇类似情况应立即通过官方渠道核实身份,保留证据及时报警。本案警示:对于涉及公检法的异常信息,务必通过110或官方政务平台进行确认,切勿轻信所谓'征信修复'等话术诱导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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