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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求职被骗3.5万元要求退费成功

【标题】大学生求职被骗3.5万元要求退费成功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高校在校学生,通过社交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兼职岗位,遭诈骗后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上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足不出户日赚千元'兼职广告,按要求添加客服微信后被引导至虚假购物平台。对方以'刷单返利'为名要求其先购买价值约3.5万元的商品,承诺后续返还本金并支付佣金。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转账后,发现对方账户频繁异常登录且无法联系,同时发现资金被拆分至多个关联账户,遂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监控视频等证据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参与网络购物活动,且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主张不承担退款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完整的聊天记录、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虚假平台界面截图及监控视频作为电子证据。公司虽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委通过技术鉴定确认电子证据真实性,结合资金多级拆分特征及账户异常情况,认定存在虚构招聘场景的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0日内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共计约3.5万元,并赔偿维权合理支出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63条电子证据认定规则,结合《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资金多级拆分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高佣金''零门槛'等异常招聘信息,核实平台资质及合同条款。对于要求预付款项的招聘,应立即停止操作并保留证据。电子证据需通过技术手段固定,确保完整性与真实性。第三方支付平台应加强账户异常监测,防范资金被拆分转移

分类:网络购物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