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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被精准诈骗虚拟币损失3.5万元

【标题】老年人被精准诈骗虚拟币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65岁退休人员,因某科技有限公司虚假贷款宣传,通过微信平台被诱导转账虚拟币约3.5万元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市某区菜市场遇到自称银行客服的陌生人,以提升征信为由推荐某科技有限公司的'线上贷款'服务。对方通过微信发送伪造的贷款合同,声称需先缴纳虚拟币保证金,张某某未核实公司资质便按指示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后发现该公司并无贷款业务资质,且虚拟币已无法追回,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贷款业务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虚拟币;公司辩称转账行为属双方自愿,且未签订书面合同,认为张某某存在重大过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合同截图,公司仅提供内部通讯录。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冒充金融机构、虚构业务的违法行为,但因张某某未在发现诈骗后及时申请止付,导致部分证据链断裂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虚拟币损失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认定公司存在虚假宣传行为。根据《民法典》第148条,因张某某未尽合理注意义务,酌情减轻公司赔偿责任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群体需警惕'征信提升'骗局,遭遇虚拟币诈骗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建议保留完整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同时注意司法实践中对'重大过失'认定标准,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