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被虚假代购诈骗3.5万元案
【标题】老年人被虚假代购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65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代购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遭遇诈骗要求返还约3.5万元款项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微信搜索添加某科技有限公司代购人员,对方以'海外直邮低价商品'为诱饵承诺代购。在签订代购协议时,对方要求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至所谓'安全账户'并提供支付密码及验证码,声称需脱离平台交易避免被冻结。张某某分三次转账共计3.5万元后,发现对方提供的商品实际为线下街面实体店囤货,且公司账户存在资金多级拆分痕迹。案发后公安机关调取平台信息证实该团伙存在多处线下窝点,涉及7名团伙成员。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代购资质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行为,称张某某主动要求脱离平台交易导致损失,且已提供部分商品实物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供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商品交付证明。公司虽提交了部分商品照片,但无法说明资金流向。仲裁员调取微信支付记录发现存在异常转账频次,结合平台调取的账户信息,确认公司存在虚构交易主体、要求提供支付密码等异常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扣除已实际交付商品价值0.7万元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以及《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群体需警惕'安全账户'等诈骗话术,建议通过正规平台交易并保留完整支付记录。对于要求脱离平台交易、索要验证码等异常操作应提高警惕,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调取平台信息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