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婚恋平台诱导投资APP下架案

婚恋平台诱导投资APP下架案

【标题】婚恋平台诱导投资APP下架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类APP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某。对方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导其在APP内投资虚拟货币项目。期间通过短信和通话记录多次要求扫码付款,最终导致约3.5万元资金损失。案件曝光后涉案APP被强制下架,企业主失联并试图通过资金快速转移规避责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李某某身份导致受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APP仅提供信息匹配服务,投资行为属用户自主决策。双方对资金流向及平台审核责任存在重大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后台数据发现李某某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记录,张某某提交的通话录音显示对方刻意隐瞒企业信息。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审核义务,且涉案APP在案发期间持续运营。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需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过错责任原则及第1173条关于减轻赔偿责任的规定,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网络交易经营者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建立更严格的实名认证机制,投资者应警惕高回报投资陷阱。遭遇资金损失时应同步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运营证据,及时向网信办举报并报警处理。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