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诈骗学生学费案
【标题】直播带货诈骗学生学费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因教育培训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直播平台购买价值约3.5万元的在线课程。付款后收到自称贷款专员的电话,对方谎称需支付额外费用方可入学,诱导其将款项转入非平台官方账户。期间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并共享屏幕,后发现被骗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诈骗行为需追缴损失;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实际交易由第三方完成,且未收到款项否认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银行转账凭证及通话记录,确认款项经公司账户中转。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已尽平台审核义务,张某某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其多次强调账户非官方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2.8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剩余款项由公安机关追缴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民法典》第119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分析启示】教育培训平台需强化账户合规审查,学生应警惕贷款诈骗套路,保留转账凭证及沟通记录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