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婚恋平台缴费后被要求脱离交易遭诈骗
【标题】张某某婚恋平台缴费后被要求脱离交易遭诈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公职人员的李某。对方以需缴纳3.5万元'政务资质费'可办理特殊公共服务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APP预付费用。期间李某通过政务短信链接伪造官方界面,要求张某某将款项转至微信账户并脱离平台交易。6月15日线下见面后,李某失联,张某某报警发现该平台系虚构信息。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李某虚构政务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被申请人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已提供所谓'办理进度'截图,否认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手机中保存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内截图证据。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反证,对关键证据的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提交相反材料。仲裁员依据电子数据固定规则确认证据链完整性,认定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返还张某某全部款项3.5万元,并赔偿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基于欺诈的民事行为可撤销;《刑事诉讼法》第50条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合法性认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警惕伪装公职人员的诈骗陷阱,缴费后要求脱离平台交易是常见诈骗手法。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政务信息,保留微信转账记录和APP截图等电子证据,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